寫作是言不由衷的虛偽還是費盡全力的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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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看見這篇文章的你,想必是喜歡閱讀甚至是喜歡寫作的你,能不能告訴我,你上次落筆的每一字每一句每一筆不打草稿、不構思架構、不刪減文字是多久前的事?有多少時刻,你只是單純的想宣洩情緒,卻因為害怕讓人讀起來煩悶、害怕詞不達意、甚至害怕寫起來顯得自己愚蠢,在腦海中便刪刪減減了無數字句,然後絕望的發現斟酌的結果完全沒有比較高明,卻再也找不到單純傾吐心聲的方法。明明學不會世故,卻也忘了怎麼坦率,困在不上不下的半調子消極。

好想傾訴些什麼,卻直到發現游標還停在原地閃爍,才意識到原本有振筆疾書衝動的自己早已停下動作。究竟是因為想表達什麼而寫下來,還是為了寫出些什麼而絞盡腦汁試著產出些想法?究竟為什麼而寫?為什麼想寫?要感動人的文字究竟必須具備什麼要素?這些問題是否根本也不重要?

宇宙人樂團的 《我們的探險計畫》其中有一句歌詞我真的好喜歡好喜歡,大愛!「吉他是手中的槍」也許看起來沒有特別大的學問,但這是我知道自己不可能寫得出來的字句。聽起來也許超級垃圾話的,可我真心覺得那需要具備一種純真,內心深處要有一片淨土,要有一塊沒有被人生摧毀的地方才生的出這麼少年漫畫般的熱血氣息(當然也可能是我的一廂情願)。

有人說寫作是可以訓練的。我曾經上過一門寫作課,老師將劇本寫作系統化、架構化,理論上透過這樣的練習,寫出來的劇本應該觀看邏輯上都不會太差,但是,關於如何寫出動人的文章,如何孕育一句直達人心的共鳴金句,恐怕還是建立在天份、人生歷練...還有好多好多天知道的因素。

我不知道持續寫下去是不是有意義的,也不知道寫下來的字句有多少誠實的成分、混合了多少矯情的材料,但如果寫與不寫都沒有意義,那就寫吧。任性的寫著,無聲的吶喊著。即便多年後看著自己當初愚蠢的文字,都可以是很棒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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