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Angry Men》30天挑戰-每天分享一部喜歡的電影 day 11
這是非常古老的電影,所以請容我先小小的講個古,大學時我主修的英文系有教學、語言、文學及不選組的組別之分,想會會文學巨擘們的我選了最邊緣最少人的文學組,所以大三開始很多課都自己修、時間跟人家不一樣,因此空堂的時間都泡在圖書館裡。學校圖書館的電影館藏非常豐富,最酷的是竟然有VHS,基於好奇也閒著沒事,我決定挑一些歷史檔案來瞧瞧,反正了不起看到睡著。出乎意料的,這部單純以對話辯論為主題的法庭劇,竟然讓我越看越著迷,只差最後沒站起來拍手叫好、抱拳歡呼。這驚喜的經典就是1957年的《12 Angry Men》(十二怒漢)
60年代的紐約法庭由陪審團12人組成,必須全員一致通過,判決才能夠成立,因此可說是個相當燒腦耗時的苦差。不過這次的案件貌似相當 “輕鬆”;一個中年男子倒在血泊之中,遇刺身亡的他旁邊站著一個手持利刃的男孩,2名證人表示小孩長期遭受家暴,還有人看到男孩買了兇刀,看來真相昭然若揭,男孩十之八九是兇手沒錯了吧?幾乎每位陪審團成員都是這樣想的,其中一個人還開心的說可以準時去看棒球。投票結束,眾人準備迎接12張「guilty」,早早回家洗洗睡時,卻出現一張不同的結果。
持反對意見的人表示,這一切都是間接證據,而且男孩並沒有認罪啊!原以為難得可以提早下班的眾人瞬間暴怒,這個不合群的傢伙成為眾矢之的卻絲毫沒有退讓的意思,並且不斷提出更多「可能」。首先,貧民窟的男孩連吃飯的錢都沒有了,哪來的錢去買這看起來就有點華麗的兇刀?說不定有人計畫謀殺他父親,然後給他錢去買刀,做為嫁禍的準備。「這只是假設」「沒錯,但跟假定男孩就是兇手一樣,這都是“可能性”」。急著下班的人想早早打發這個不識相的傢伙,決定速速再次投票,結果竟然由1:11變成2:10。
無獨有偶,隨著更多的「可能性」被提出來,其他陪審團成員似乎也被打開了什麼開關,開始以各自的人生經驗與邏輯推演去提出男孩無辜的可能性,無論是説之以理、動之以情,連數十年後 CSI 才發揚光大的兇刀角度都出現在探討過程。這裡可以直接透露結局,所有人最後一致通過,因為無法百分之百證明男孩是兇手,全員一致通過無罪。
坦白說,在實際看過辯論過程之前,是無法想像那個雙方意見此消彼長的精彩衝突的,(比凌晨阿根廷對荷蘭還衝突),不過我還是必須將對這部電影的欽佩紀錄下來。辯論的過程並不是為了說服、甚至攻擊對方,而是要共同描繪出最接近真相的藍圖。今天假設自己就是坐在被告席上的無辜之人,相信也會希望陪審團不草草斷送自己的未來吧?人生有多少關係都死於無效溝通,過了就算了,生命可沒這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