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上禮拜日剛結束的工作,讓我體悟到:成就是自己創造出來的;樂趣是從工作中找出來的。
但是今天起床突然收到學妹的訊息,她問我:10/31有沒有空?聊下來才知道,她先前答應了某直銷公司參加:萬聖節Party,因為那天接了其他工作所以不能去,對方公司竟然要她「自己找人代替」這樣一聽我還以為是「工作」,結果學妹說「只有小禮物可以拿,因為那是活動。」
我聊到這,火就上來,職涯雯就上身了!既然是活動不是自由參加嗎?又不是工作,妳沒去這個崗位沒人,所以才叫人找代班,既然要找代班不就應該有償嗎?我覺得那間公司也太會佔人便宜了吧?
平常我寫文去的活動都是自己有興趣的,就當社會志工,我有題材,你有宣傳,一石二鳥;同時那個日期碰到我基金會上課時間,上課時間又碰到我上班時間,老師就希望我放棄,一週兩日的工作,她覺得:上課完或許能找到正職的工作,像早餐店、便利超商,覺得我還年輕還找的到工作,覺得我假日的工作,應該只給基本薪吧?當我跟她說:時薪250元,也有點語塞,其實我也很老實跟她講:真的很巧,我也想去上課,但是目前狀況我覺得有好機會,就要珍惜,雖然有點現實,我心裡覺得我又不是好野人的小孩,不用擔心生活費。
況且我覺得我目前的工作比較偏自由工作者,像今早我接到試用文公司,提供商品,也給薪酬,的業配文,
最近買的雜誌探討: D2C,也稱DTC(Direct To Consumer) 我覺得:不要低估自己的存在,只要是我們提供高品質的產出,不管是實體的還是線上的,請用「合理」的價格買我們。
而且我在想手機有分「簡配」和「全配」,我們的專業也能依薪資給予不同的水準吧?這樣對業主也比較公平!
感謝每一個生命中的路人,不管給我們帶來的傷痛或快樂都是生命中寶貴無價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