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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庭》法律是罪罰,還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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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https://bit.ly/36I8k3l

(劇)《少年法庭》(2022) [9/10]

金憓秀擔綱主演的韓劇《信號》是經典中的經典,近年還翻拍成日本版,可見其火紅程度,而這次他再度辦案,只是劇中身分從警官變成了法官,案件類型變成少年刑事案。暫且先不論法官是不是真的需要這麼拼命去查案,《少年法庭》不管是劇情或是案件本身,都精彩到讓我停不下來,而在故事背後更是有值得深入探討的議題。


《少年法庭》的案件聚焦在少年刑事案件上,和一般刑事案件差別在於判決會比成年人輕上許多,這也是劇中爭議的開端。少年法案的立意良好,都是以少年犯「身心尚未成熟,仍有大好前程」為前提去立法,並搭配相關矯正措施取代刑罰,讓司法體系可以幫助走錯路的少年能有再次健全發展的機會。

「法律本來就是這樣,未必能保護每個人,即使是被害人。」

只是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立法的善意可能會被扭曲成既得利益者的惡意,反而成為少年犯脫罪的後盾,若被有意者濫用,會讓法律「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的原則顯得僵化。光是開場的兒童分屍案,雖說犯案人是青少年,令人髮指的程度卻不亞於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可想而知會引起民眾的恐懼。所以「法官該給出正確的判決」已經從法律問題升級成公關問題,但法官們仍舊只能依據法律和證據行事,讓司法人員顯得不盡人情,甚至被冠上恐龍法官的「罪名」。

廢死議題一直都是司法界的爭議,這幾年理解下來我簡化出一個結論:對於法律的存在你認為是罪罰還是教化,大致上就決定了對死刑的態度,而少年案件也適用這個原則。如果認為是罪罰,那年紀就不是藉口,做錯事就該為行為負責。法律是處罰的依據,若無法給予相對應的刑責,就代表正義沒有伸張。如果認為是教化,那法律是嚇阻意義大於處罰意義,真的犯錯了也該視情況從寬處理,畢竟少年並無完全行為能力,一時的犯錯而毀了人生,那法律就少了人道空間。

「儘管處分對象明明是少年犯,但有時那把十字架,卻背負在毫不相干的人身上。」

當少年犯罪會被檢討的不只當事人,還有沒參與犯罪的父母,成了法外的連坐罰。父母出來道歉已經變成必要程序,只是他們真的有需要承擔小孩的罪行嗎?如果是錯誤的教育那的確有連帶責任,畢竟管教小孩在法律上就是監護人的責任,但父母通常不會自覺他們的教育是錯的,反而認為這是「為你好」,所以出現像是管教過於嚴格甚至施加暴力、不自覺的情緒勒索、壞習慣的有樣學樣等等,在長期累積下終於爆發出犯罪行為。

然而除了以上確實有錯的過度管教,更多犯罪者背後的教育是「疏於管教」,而原因通常是迫於無奈。缺乏陪伴會讓小孩有不健全的心智發展,但父母總是急於滿足看得見的物質需求,捨棄看不見的陪伴需求。被迫追著錢跑的父母,沒有注意到小孩已經被遠拋在後,在一些連三餐都無法溫飽,或是單親家庭而言,在時間有限、財力不足的情況下,陪伴孩子和生存是只能二選一的單選題,所以能怪他們嗎?

「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被害人,可是卻沒有人明白這個理所當然的事實。」

雖說《少年法庭》都是少年案件,但其實犯罪本身並沒有年紀之分,任何人都有犯錯的可能。所以我們不需要因此為少年犯貼上標籤,而是要想想社會該如何避免悲劇一再發生,以及發生後該如何引以為戒。當看到犯罪新聞時先別急著下定論或獵巫,更不要檢討受害者,今天會發生這樣的事或許還有報導之外的無奈,只是很幸運地沒有發生在我們身上而已。如果我們對於這些案件都是漠不關心的態度,那可能某天噩夢找上門時,不僅會毫無防範,也不能奢望別人給予同情。劇中可能韓國的司法體制和我國有所差異,但如何讓「正確的判決」在法庭上發揮司法的力量,是司法體制改革共同的目標。

如果天性邪惡那就沒什麼討論空間,但如果犯罪只是擦槍走火而非本意呢?最近看了國片《該死的阿修羅》,我覺得它剛好補足了《少年法庭》想講但卻沒有太多著墨的地方,也就是「個人選擇」,這部分將留在下一篇和大家分享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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