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部2014年的法語片,由瑪莉安·歌迪雅主演。
一邊看電影,Gin就一直在思考,若是同樣的情節發生在臺灣,臺灣人會這麼冷漠嗎?
這裡並不是要說那套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最人情味這種,臺灣人愛錢也不是開玩笑的。
我想到的是,在西方世界大家可以很直接的說出,
「不能讓你留下來,因為我要錢」這種絕情卻很實在的話。
華人社會,甚至亞洲社會,總是束縛於倫理道德,
因此總是被迫接受許多的人情債,
開除同事得到的獎金一般來說應該稱之為不義之財吧?
況且當事人都特地來請你幫助他,人說見面三分情,在臺灣有可能直接斷然拒絕嗎?
在亞洲社會可能需要三思了。
不拿這份不義之財,好好繼續當同事,是目前臺灣最符合普世價值的結論嗎?
電影也淺淺道出另一個職場文化-假傳聖旨
同事之間傳說,主管說不拿獎金的人接著就會被裁,
但電影尾聲,主管終於出現時,他壓根說他不知道這件事...
我想這在台灣社會應該會更常見吧?
為了不違背仁義道德的約束,就說成自己也是有難言之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