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探討】為什麼不需要同情黃子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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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不是真心認錯。

在他發聲明稿道歉同時,一邊低頭請求復出的機會,一邊轉頭請律師發函揚言提告媒體,聲明裡通篇沒有提到對曾經傷害過的受害者的道歉。

他只想趕快洗白,所以連聲明函道歉的對象都是媒體和網友,請大家放過他,他還要繼續在演藝圈賺錢。

有人說批判他沒意義,甚至自行腦補他生病,認為「批判他就是對一個病人殘忍」就是被黃子佼抓準了人性的弱點:「沒有人想當壞人」。

一個人做出超出道德底線的犯罪事實,最好的脫罪方式就是讓人們覺得他的價值觀跟大眾不同,是因爲「他可能生病了」。

因為各種原因,我生病了,所以才做出天理不容的事,都是因為我生病了,我也是受害者,那一切就合理多了。

但,有沒有可能他就是「真的想做」這件事,把自己的性取悅建立在傷害他人身上,只是不符合大眾期待,甚至道歉也只是為了符合社會期待?

他沒有真心覺得自己做錯,心態是:「我只是在做我想做的事,反正我也付錢和寫悔過書了。」只能說台灣對於未成年性剝削慣犯真的很寬容。

那些說不要指責黃子佼的人,除了害怕他自殺以外,背後的原因更是「我想當一個好人」,認為「批判他人」就是一件壞事。

這就是傳統教育思想「溫良恭儉讓」的遺毒在作用,我也走過這遭,所以非常能了解其中的心路轉折。

我也曾經心軟,即使這個人傷害我、帶給我極大的創傷,我還是想著「可是他現在生病了,我去指責他會不會讓他更嚴重?那我就會變成壞人。」從小被教育的道德良知,教我要當一個好人,讓我害怕自己成為壞人,而沒有選擇勇敢揭露。

最後,我認知到我錯了,因為我的隱忍就是縱容,只會出現更多受害者,更多人陷入這份不該承擔的苦難中,相反地越早揭露,這個人受到制裁,也能避免更多人受害。

我遇到的加害者很聰明,他不斷強調自己生病了需要被體諒,卻不願意積極去治療,反而繼續用創傷的名目傷害人,當一個人在用「我是病人,我不是故意的」來開脫自己傷害人的事實,那只是「自溺」,他完全沒有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他的心態是既然生病有用,那我就繼續生病、繼續犯錯,都是生病造成的,反正我是病人。

裝睡的人叫不醒,想要繼續生病的人,絕對治療不好,因為他會找各種方法繼續讓自己生病。

回扣到黃子佼的高竿之處,在於他聰明夠懂人性與擅於操縱,被舉發後先是自殺,同時表現情緒不穩定的自爆失控情節,就已經植入了人們對於他生病的想像,接著在苦情道歉,同時警告媒體,這一連串操作下來,對於沒有判別是非能力、一心鄉愿想當好人的人來說,也已經洗白一半了。

他成功塑造出一個生病的人這麼努力生存,也道歉了,大家還想逼死他?

甚至這些人還會成為他的擁護者,出來批判指責他的人:「如果他自殺了,你要負責嗎?」

我認為自殺是最低級的情緒勒索,一個人如果沒辦法真誠的面對自己所犯的錯,選擇用最極端的方式逃避,同時企圖用傷害生命造成他人的愧疚與不安,那麽他將永遠得不到解脫,他的靈魂即使死後,也會繼續困在這層自欺欺人的牢籠中,直到他真心悔改。

如果今天沒有被揭露,黃子佼會聲淚俱下的道歉嗎?答案是不會。

我知道有些人會害怕衝突、有的人會擔心社會變得「烏煙瘴氣」傷和氣之類的,也可以說是鄉愿。(形容外貌忠厚老實,討人喜歡,實際上卻不能明辨是非的人)

他們不知道受害者是用了多少勇氣才敢在公開場合跟黃對質,不管背後有什麼原因,一句輕飄飄的「公審沒有意義、批判不會帶來進步」就否定了受害者的所有努力。

但如果他們本質是善良的,經過解釋後他們也能理解確實有這個必要,那麼我覺得這件事很有價值。

我支持加害者都收到應有的懲罰。但同時,更保護受害者的追討機制也要配套出來。

再次強調:縱容惡就是扼殺善,批評不代表苛薄,隱忍也不代表善良。

我始終相信,善良不是要我們柔弱和退讓,善良是一份很好的禮物,他能帶來真實的力量,勇於承擔和真誠面對才會帶來療傷與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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