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之月》評價:我們兩人相愛,與你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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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https://bit.ly/3DMN3nr

《流浪之月》(2022) [9/10]

在下大雨的公園裡,更紗獨自一人坐在椅子上淋著雨看書,就算書本漸漸被淋濕也不為所動,此時一把傘出現為她擋住了雨,靠近她的是位年紀大上許多的青年-文,而他接著開口問更紗:你要來我家嗎...?

當警方發現失蹤已久的更紗住在文的家中,文成了誘拐犯被羈押,而更紗成了被誘拐的女童,兩人這樣的形象烙印在所有人的腦海中,直到他們15年後再次相遇,倆人才發現這樣的罪名會永遠牢抓著他們不放...

《人類大歷史》一書中寫到,自然界的哺乳類動物中,近親、同性、不分年齡的交配行為,雖然不是常態,但也非「不當行為」,並不會因此被同群體的成員殺害或驅逐。而人類隨著文明發展,開始建立道德框架,以上行為開始被列為犯罪,但隨著年代也有些禁忌漸漸改觀,像是同性婚姻的合法就是一例。

《流浪之月》的男主角文被視為「戀童癖」,在道德框架下是違反道德行為,但先不論法律的話,若是這個人像文一樣並沒有實際的侵犯行為,而女童也沒有不適、甚至還相處得很愉快,那還算是犯罪嗎?

(以下有雷)

「你是屬於你自己的,別讓別人擁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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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隱藏自己另一個秘密,文選擇被指控為羅莉控,並在自己被羈押、更紗被強行帶走之前,留下了這句話給更紗。文和更紗是兩個獨立且完整的個體,雖然擁有各自的傷痛和陰影,但他們相處時並不是互補,而是感覺到彼此身上都有不願揭露的傷口,才互相幫忙彼此,讓對方知道自己是完整的、是有人喜歡著的。

15年後兩人成為鄰居,在陽台上更紗對文說:「你是唯一一個能夠真正喜歡我的人,我只是想幫你做點什麼」,文聽到後激動不已,我想是因為這也是文想說的話吧。兩人藉由幫助彼此,證明自己屬於自己,擁有可以讓別人幸福的能力,而不是無處可去的人。

「人們果然還是只按照自己想看到的樣子,去看待事物阿。」

非當事人藉由媒體去定罪了當事人,而警方也順從輿論結了案,讓整個社會替文和更紗冠上罪名。在這網路時代只要上了媒體,基本上就是無路可逃,更紗身邊的人開始以關心之名給建議,但實際上是在掩蓋發自內心的歧視和憐憫,更可怕的是文和更紗努力想表達真相時,社會會以更大的力量反撲。

連小孩都看的出這兩人相愛著彼此,卻沒有大人願意相信他們說的話,所以不能責怪他們不為自己辯護,因為結果都會是一樣,真相說不說出口已經沒有差別。「我有做什麼需要被你原諒的嗎?」這句大概是無辜的兩人想對所有人的吶喊吧。

「你居然沒有說晚餐前不能吃冰淇淋!」

從一開始更紗和文的第一次晚餐說出這句話時,就點出兩人最渴望的事情:自由。他們在彼此的家庭中已經失去自由,更不用說在被社會定罪後,讓他們離自由越來越遠。電影中有好多片刻,像是回到恐怖情人的住處發現他正拿著利器、因為上了媒體被老闆辭退、好心收留好友女兒卻又被誤會成是誘拐女童、咖啡店被噴上不雅字眼...等等令人緊張的劇情安排,都好令人擔心結局會往不好的方向發展。

但好險他們都是很堅強的人,知道自己仍有能力去追求自由,也認知到如果想活下去,就必須無視別人的目光和彼此在一起,所以兩人最後選擇了流浪。人生和月亮一樣有陰晴圓缺,但只要和彼此在一起,心中的月亮就會永遠是圓的,照亮他們前方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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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他們自由了。

我們兩人相愛,與你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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