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簽了放棄急救同意書,我知道阿嬤若有第二次急救,她會不再痛苦,也許是我準備好放下了,過去是我太自私,讓她活下來卻臥床多年,每次去看她,我都偷偷的在她耳邊說用台灣國語說我愛妳,這是我以前從沒對她說過的話。
我記得第一次急救,我同意插管、急救藥物或強心劑,但拒絕心臟電擊,那次救回來了!我邊哭邊擦眼淚,在阿嬤耳邊說對不起,讓妳這麼痛,但是她無法罵我或安慰我,因為自從意外摔到頭部中風後,她就無法說話了,我心裡知道她無法說話有多痛苦,她以前最愛的就是碎念我。
簽放棄治療同意書需要很大的勇氣,你知道他即將真的離你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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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次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記者會上,張上淳因為武漢肺炎,說明台灣高死亡率的原因,談到原因之一是有兩成家屬簽了放棄治療同意書,但其中有相當比例可以救得回來,然後就引發網友的不滿,認為阿淳是在傷口上灑鹽等等,阿淳後來也道歉了,坦承自己用詞不夠精確,傷害到家屬。我能理解阿淳只是說明事實。若我是家屬我不會責怪他,因為簽放棄急救同意書是很慎重的事,關係到一個人的生命與全家人的生活品質,不管有沒有簽下同意書,都將會是病人與家屬要承擔下來的,慎重對待後,不要再怪罪自己或他人,不然只會更痛苦。我們總會在失去的地方繞來繞去,卻忘了看看我們擁有的。
前幾日,同事問我,如果自己得COVID-19重症,會不會想放棄急救,我說:「不會,因為也許救得回來,我會想給自己一次機會。」他說:「你這麼想活著喔?萬一救回來變植物人呢?」我說:「活著很好啊!我也不一定會變植物人啊!」也許是我太樂觀,但活著就有希望啊!我還是會賭一把,除非是醫生判定真差不多了,那就byebye惹。
這邊提供一個小資訊:健保卡註記DNR,也就是當病人到了疾病末期,醫生可透過健保卡,得知病人是否已事先註記,選擇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Do not resuscitate,DNR) ,請!慎!重!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