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9漢斯·羅斯林《真確》p.231-p.250
怪罪型直覺是替某件壞事,找一個簡單清楚的原兇。
在出狀況的時候,我們似乎很自然會認為是某個可惡鬼故意為之。我們愛認為壞事必有因,是某個有錢有勢的惡人在搞鬼:否則世界會無從預料,令人困惑與膽寒。
出於怪罪型直覺,我們往往誇大特定個人或群體的重要性,無法妥善依事實理解世界:我們滿心想找出禍首,一旦自認找出就只想揍那人一拳,不再設法在別處找解釋。出於怪罪型直覺,我們沉溺在過於簡單的指控,沒看見更複雜的真相,沒留意對的地方,也就很難解決問題,防止壞事重演。
為了釐清世上多數重要問題,我們不該只把矛頭對準犯錯的個人,而是要對準整個體制與系統。
求真習慣
為了扭轉怪罪型直覺偏誤,你要忍住尋找代罪羔羊。
懂得覺察到自已在怪罪於他人,然後想到對個人的指責,往往導致看不到其他可能的解釋方式,且對防止壞事重演並無助益。
·尋找原因而非戰犯:
當壞事發生,別找特定的個人或群體來怪罪,而是想到這背後可能不是有誰故意為之,轉為把精力放在釐清環環相扣的各個原因或整個系統。
·尋找體制而非英雄:
當有人自稱促成某件好事,你要想一想是否即使沒有特定的誰做些什麼,這件事仍會發生。你要給整個體制一點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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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的對號入座,自己也很常出現怪罪型直覺,因為這樣最快,指出壞人就可以不用再繼續動頭腦思考找出事件背後真正的根源或運作方式,但停止思考是最可怕的事,沒有進步和改善的空間,只能等著事件一再重演。
🏃♀️猿猴式超慢跑1小時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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