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曜雑談丨今日最開心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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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則警方查獲對外號稱是全國最大販售黃牛票的業者的新聞,真的是今日最開心的事!尤其對於一個喜歡看演唱會,但因為手氣不好,常常搶不到票的人來說,〔黃牛〕真的是難以忍受的存在!

從早期還要去端點排隊買票的時代開始,〔黃牛〕就慢慢出現,那時在演唱會場看到的都是一些有點年紀的長輩在現場兜售,詳細加價多少販售不太清楚,但那時對於〔黃牛票〕並沒有什麼罰則,所以根本沒有什麼抓黃牛的新聞。現在即使有針對的罰款對他們可能也不痛不癢吧!

以前只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有規定:〔有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以社維法想要懲處黃牛,我真的看到罰則都忍不住想笑出來。

後來2023年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 10-1 條第2款、第3款也有所謂的「黃牛條款」: 〔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按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十倍至五十倍罰鍰。〕及〔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藝文表演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文創法的規定看起來是比社維法強一些些,不過前提是得抓到黃牛,並明確證實他們有上述那些手法或犯責。

真的很希望今天被抓到的黃牛夫妻檔可以成為被嚴懲的範例。

真的受夠黃牛了,沒有黃牛都不好搶票了,多了黃牛用人頭戰略或機器人程式搶票,真的覺得門票離我們很遠啊!

除此之外,今天還跟同事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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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牛是非常可惡的存在,但比黃牛更可惡的還有詐騙!!
黃牛開高價賣票,收錢還會給票,但很多詐騙是騙了你的錢,還不給你票!!

但我都不能接受就是了!(笑)

大家還是要小心詐騙,不要一不小心就上當了!!很多詐騙話術真的很高招啊!

小小結論是,正因為有一部份人覺得花錢了事,寧願多花一點錢,而不願意花時間或心力搶票,所以才有黃牛市場。只是他們願意花的錢真的令人咋舌,〔貧窮限制了我的想像〕這句話果然很貼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