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則三 放棄損友:與真心希望你好的人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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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8喬丹·彼得森《人生十二法則》 p.65-p.82
看這篇的時候其實特別有感觸,因為曾經經歷過一段將自己的人生角色定位為被害者的角色,沒有意識和覺察,只是不斷地訴苦,甚至有一種上癮的報復快感,直到痛苦不堪,直到自己不想要再陷入這種狀態,直到被很好的老師點醒,才看到自己真實的內在是不願背負起自己的人生,而選擇怪罪別人是加害者這種模式。
那麼真相很簡單,我知道了真實的狀態,那麼我要做什麼樣的選擇?
繼續當個受害者,或扛起自己人生的重擔?
沒有人有義務要支持一個讓世界變得更不好的人,因為人們不可能說服一個人改變,要當事人自己願意改變真的想要被幫助,我們應該選擇上進和對自己有益的朋友,這不是自私是為了能讓彼此變得更好。
跟善良上進的人為友不比和糟糕頹廢的人為伍容易,因為前者代表一種理想,與他們同行需要力量和勇氣,要保持謙和、勇敢和獨立思考,才能避免不必要的同情和憐憫。
忠誠需要建立在公平和坦誠之上,友誼則應該是互惠的結果。
但請你永遠相信世界上有人愛你,永遠有希望,不要放棄自己,向愛祈禱吧!永遠有奇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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