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才沒有心理創傷,只是選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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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之前文章提到的『依附理論』我想特別解釋一個我的觀點。

嬰兒與扶養者之間的關係也可以用依附理論解釋,父母對孩童的撫養方式會決定孩子未來以及面對人際關係的處理方式這點在一般學界中是無庸置疑的。至此,我可以大膽假設學界認為這之間有某種『因果關係』例如:因為有好的教養方式、所以就有好的未來。但我並不這麼認為。

個性,在外在因素是我們出生後接觸外來物時綜合而成我的們選擇;在內在因素是我們體內DNA帶給我們的一種可能性。那為什麼差不多背景、遭遇的人會比較多相似特徵?這又提到了一件事「我們來自哪裡?」以及「零宇宙論*」太長我就不在本篇解釋,之後會再作解釋。但可以確定個性是DNA以及我們所接收的資訊綜合因素所做出的自我選擇

在「教養的迷失」、「被討厭的勇氣」這些書中都有提出類似教養對子女發展沒有太大影養,我是支持這個觀點的,給你們一個例子:

「我之前因為被傷害過所以不敢交往」“因為”被傷害過 、“所以”不敢交往,那是不是所有被傷害的人都不敢交往?我們確實是會對被出軌、傷害而感到難過沒錯,但並不是所有跟你同樣遭遇的人都會跟你有一樣的選擇,是我們選擇後為了解釋而給了過去一個名義,告訴自己是因為被傷害過而不敢交往。

沒有真正的心理創傷,而是選擇而已,這就是我的『意識論』:我選擇、所以有了因果。

如果有人認為「我會有焦慮、逃避、安全傾向是因為我的過去發生過什麼」等等,其實不是的,是你自己決定你該有什麼行為模式。

不能否認那是一個出發點,但過程是你自己去選擇而造就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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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會有「糟糕了.....」、「哇!慘了!」的時候,在這之後的想法才是個分歧點

正因為每個人的思維不同而有了不同的結果,如果你之後選擇「那就算了」那你就成為了失敗者,並且別人問你的時候你會說「因為那件事太難了」;或你之後選擇轉換思維,去想著怎麼解決,即便失敗,你也不會怪罪到這件事情上面。

我們沒有真正的心理創傷或者因果,只是我們做出的選擇而已。是我們選擇了自己想成為的狀態,並非單一事件決定了我們。

『意識決定物質』這是我本篇的一個埋伏以及重點。

ok我的小小偏題時光結束,我覺得我很難表達我想告訴大家的假設,但還是希望有人明白,我提出假設也只是想跟大家探討,畢竟擁有各方意見是良好的精神激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