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碼格單生中 ep.01:失戀之後,我去跑了一場馬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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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瘋了嗎?二十一公里有多遠妳知道嗎!」


同事海姐的大嗓門在耳邊repeat 一次又一次。


「超——爆——遠!!!」


我在心裡哀嚎。


現在距離來到八公里,剛經過補給站,快速吸了幾口柳橙補充維他命C後,又將喝剩的水匆匆灑在脖子和大腿上,邁開步伐繼續向前。


一邊跑的時候,心裡忍不住murmur,到底為什麼要閒著沒事跑來折磨自己。


時間回到六月底,一切的起源都是因為我——失戀了。


應該說,我早就失戀了,只是知道東君交了新女友之後,我二度失戀。


就在我終於下定決心放棄東君,準備轉移注意力的時候,Elle路跑很適時地出現在廣告裡。


「妳這個做廣告的還會被廣告吸引,可恥!」


同事安聽到之後毫不留情地吐槽。


於是,秉持著要嘛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的原則,從來沒有跑步習慣的我,心一橫就報了距離最遠的半馬。


「妳總是只有0或100,從來沒有中間值。」


東君說的對,所以我也只有愛跟不愛的選項。


「加油!」


看起來就是老馬的選手已經開始往回跑了,那一聲加油像一劑強心針。


一個人跑的時候,除了耳邊的音樂之外,其實有很多時間想一些有的沒的。


比如我就一直在想,跑完之後,FB的po文要寫什麼,但想好了以後,腦袋很快又放空了。看著前方手牽手一起奔跑的情侶,只有一個人的我抽了一下鼻子,悲憤地超越他們。


「妳可以的,妳做得到的!」


我在心裡默默為自己打氣。


跑步的時候,手會無意識地緊握,大拇指卻翹了起來,像是給自己比讚。


咬緊牙關時,嘴角也會不自主地上揚,所以迎面而來的跑者看到我,都有一種「她到底是在笑三小」的表情。


但後來的我是真的在笑,想到幾天前還跑去復健的我,最糟的時候連一公里都跑不完,真的是只要拼命想完成一件事,整個宇宙都會過來幫妳。


好不容易連我也開始折返的時候,膝蓋卻開始不妙了。


「現在停下來的話,就要走十公里了。」


路邊的告示牌不知道為什麼有一種很嗆的感覺,此時音樂也已經無法分散注意力。


我把耳機拿下來,決定專心跑,但跑到差不多十四公里的時候,左腳也抽筋了。


「就算走,也要當走最快的那個,否則對不起早上七點起床拜月老順便練跑的自己!」


我燃起鬥志。


對,我就是這麼膚淺!從宿舍到霞海城隍廟差不多五公里,來回就湊滿十公里,所以當時的我就是一邊跑一邊給月老拜碼頭,希望能讓我跟東君早日復合,但現在已經不重要了,跑完比較要緊。


於是,剩下的路程,我一邊跛腳一邊前進,勵志到在路上巡邏的工作人員三次經過我,三次都憂心忡忡地問:


「妳OK嗎?」


其中一次他背後已經載了一位陣亡的跑者,而我也悲壯地點了三次頭,三次都比OK。


「雖然起點和終點都一樣,但回來的你已經不一樣了。」


接近終點的告示牌這樣寫著。


「加油,快到了!」


「前面轉彎就是終點!」


一路上,負責拍照的阿伯看到我們都笑著不斷鼓勵,笑得像是我爸一樣。


「再跑啊,不是很喜歡跑。」


知道我跑到要復健的時候,老爸幸災樂禍地笑了,後來倒是口笑體正直地關心我的膝蓋。


明明是時尚路跑,最後的我卻張著嘴大口喘氣,然後一跛一跛地,很不時尚地完賽了。


3小時18分15秒。


原本以為跑完之後身心靈會有所進化的我,除了收穫蹲下來會痛到叫老母的酸痛之外,好像也沒甚麼長進。


這時候才領悟到,或許有些事之所以有意義,都是自己賦予的。


「妳為什麼要跑?」


跑到一半時,有跑者過來搭話,她說如果不找一個人聊聊,她可能堅持不了。


「我就是來體驗人生的。」


我這樣回答。


所以體驗完,人生還是照樣得過。


但之後的我,或許可以從失戀以來,一直覺得無聊,找不到動力和樂趣的生活裡,創造一些不平常,就決定從跑馬拉松開始吧。


我是碼格,我單生。


單獨地,好好地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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