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的顏色真的是tiffany耶。」
瘦子的《Something I don't need》從手機的喇叭大聲播出來,和蘭嶼就是一個配。
「碼格妳要潛水嗎?」
「豪--!!!」
我用媲美重金屬搖滾的低音嘶吼熱烈響應。
正值失戀陣痛期,灰心喪志的我,開始切換成有人揪就「好好好」、「去去去」的揪好咖模式。
所以一直到抵達蘭嶼時,我還分不清楚我要體驗的到底是浮潛還是潛水。
應該說,我一直把潛水想成浮潛,所以出發前還特地買了人生第一件比基尼,然後狂練腹肌--
這趟旅程的目的,就是要行使色誘之術,拍一張奇蹟美照,讓東君看了覺得後悔莫及,或許他的朋友也不會覺得我和他以前喜歡的網美類型不一樣了。
但,一切都是我想得美。
首先,等我搞清楚潛水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的時候,我已經被包到連我媽都認不出來。
第二,在潛水的前一天,我就發現東君和別的妹在約會了。
你知道,愛情其實沒有對錯,只是比較喜歡的那個就是很犯賤。
不信,你可以問自己三個問題:
「他的條件有比別人好嗎?」
「沒有啊!」
「他有比別人愛妳嗎?」
「沒有啊!!!」
「那妳為什麼要喜歡他?」
「母雞抖啊!!!!!」
安安妳有什麼毛病?連我都想要貓自己了。
所以在潛水之前我就想,那就讓我的淚融在大海,讓我在海裡盡情大哭最後一場吧……
「不行!我吸不到空氣!我要窒息了!」
我拍打著浪花,完美演繹瓊瑤式掙扎。
「沒事沒事,妳不要用鼻子呼吸,用嘴巴就好。」
還好,光是要練習怎麼順利呼吸就夠我分散注意力。
什麼失戀?老娘現在連會不會失去生命都不知道了!還失什麼戀!
最後是教練教我直接捏住鼻子,就可以減緩吸不到空氣的恐慌。
這時突然想起老木說過的,關於老爸說過的情話。
老爸曾經說,老木就像他的空氣一樣,很習慣,但很重要。
記得上一次經歷喘不過氣的感覺,大概就是剛分手的第一個禮拜,那時候的我真的很想他,但現在回憶起來,不知不覺也變成很遙遠的記憶。
「可以不要潛太深嗎?」
其實我超怕死的,但之前怕的理由都是,我怕我死了愛我的人會傷心。
只不過和東君分手之後,我有點像自我放逐,什麼都不管了,只要能不想起他就好。
「好,我們去看看小丑魚就上來哦,來,3、2--」
突然,世界變得好安靜,只有氣瓶和泡泡被吐出來的聲音。
在大自然面前,人類會變得渺小,這句話是真的。
教練拎著我在水裡緩緩前進,偶爾要對抗水壓讓耳膜造成的疼痛感,除此之外,在水裡的感覺真的很舒服。
老實說,海底的風景不漂亮,珊瑚都白化了,親眼目睹之後,我們再到秘境時,看見不知道是誰遺留下來的寶特瓶,我雞婆地撿走了。
如果人生有什麼過不去的話,或許應該潛一次水,體驗好好呼吸,認真呼吸的剎那,只有失去的時候,才會發現習以為常的小事原來那麼珍貴。
在離開前,我們騎在沒有交通號誌也沒有路燈的蘭嶼,抬頭就可以仰望大片星空,這是在台北完全看不到的景象。
那時候的我心裡突然有一個念頭,總有一天,我也要帶我喜歡的人再踏上這片星空下。
可是東君的名字突然就出現在腦海。
雪特,好想讓他看看喔。
我是碼格,我單生。
單獨地,好好地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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