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你知道怎麼用短篇小說,幫色情片做分類嗎?
作品連結:http://literature.award.taipei/22th/A4.pdf
作品:〈孟甲〉
作者:蕭信維
屆數獎項:第22屆 臺北文學獎小說優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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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你知道怎麼用短篇小說,幫色情片做分類嗎?
大部分的人應該都不會知道。無論作者本人知不知道,他筆下的主角孟甲是知道的,且知之甚詳。
這是一篇關於在夜市擺攤的孟甲的一生,他知道如何替色情片精確分類,卻不知該怎麼替自己的慾望分類的故事。
我打了字才發現這有諧音意思,艋舺、孟甲、夢假意涵。
故事情節都滿有趣,我認為滿不落俗套的,從這個角度來寫男性觀點的色情很少見。不過,男性視野下的女性,是個敏感的議題,容易被批刻板(詳見此次評審會議記錄)。
這部分,我想借用《同學麥娜絲》導演黃信堯被採訪時的說法作為回應,在此節錄一小段:
「不過也有不少聲音認為阿堯劇中的女性角色有著明顯的問題,在先前的專訪中,他也談及了他故事上的這個爭議:
『那時候我在寫《大佛普拉斯》劇本的時候就覺得,之後應該會被許多女性同胞罵的,扁平啊、物化女性,寫到一半的時候我就跟鍾導講,鍾導就跟我說『阿堯,如果呢,拍電影,要想那麼多,就不要拍了。』因為這句話之後我就繼續寫,果然之後就有人有一些想法,國外一些觀眾也有問我物化女性的問題,但我也沒有要刻意物化,我只是想要呈現劇中角色對女性的想像是那樣子,到了《同學麥娜絲》的時候又遇到同樣的問題,但我又回想起,如果我要在意這些東西,那很多事情都不用做了。所以女性在這裡也是很扁平的,但是我是賦予他們任務。』」(〈《同學麥娜絲》導演黃信堯談論「物化女性」以及「麥娜絲」的角色原型〉,HypeSphere狂熱球電影資訊網)
我覺得創作者應該要有這樣的能力,那就是,將自己當下的身分分清楚。如果在創作時,作者、讀者身分的自己打架就算了,連帶評論者、研究者、各種批判的聲音也一起進來,那真的是不用創作了。能面面俱到當然很好,但如果真的不行(我也不知道怎樣叫不行,每個人都不同吧),那我認為仍是該以作者身分為重,畢竟在做的事情是創作行為,先做出來,其他之後再說。
當然這不是無限上綱,例如創作者可以無視倫理道德、傷天害理。而是在「寫什麼都一定會傷到某些人,所以不寫」和「寫什麼都一定會傷到人,所以什麼都寫」的兩個極端之間,想辦法取得一個的適當平衡的前提下,最大化創作者的自由度,以自己想表達的事為優先。
★創作螢光筆★
- 「懸念抓在手,故事自己有」:即便整篇叨叨絮絮,但終究有埋一個懸念在其中並從頭到尾都有出現,故事就容易引起好奇,也比較有主軸。
- 寫什麼人就要像什麼人:不要為了議題而轉彎。今天是女大生就是女大生,今天是個中老年賣色情片異男他就是那個樣子。如果要在二十幾年前,又在夜市擺攤賣色情片,又要跟那群灰色地帶的人們打交道,若設定這人性別平等對女性沒有任何意淫,那都是矯枉過正。當然,如果都著力在寫色情部分而沒有故事劇情,小說價值也不會高就是。
- 細節:要寫什麼像什麼,很吃細節建構的能力。寫醫生像醫生,寫色情片賣商像賣商,寫青少女像青少女。
- 「台北經驗」:其實這一屆,都不一定有直接提到「台北」,而是會提到新城舊城之類的,不一定像這篇一樣直接點名艋舺。
- 我翻轉你的翻轉:來個二度翻轉。你以為結尾是這樣了,不才不是,我再次翻轉了!而且這些細節前面都有!
- 我是唯一一個逃出來告訴你的人,的變體。我在自己的世界存活下來,而我來偷偷告訴你→這個可以套用許多故事
- 對手(不一定是反派)是為主角量身打造的:男主角的世界與想要、阻礙。透過對手具有,而不在男主角秩序內,這剛好又是男主角的想要,則也同時會是阻礙。完美的對手,完美踩在主角世界尚未被淹沒的小島上,或是下雨過後道路上的瀰漫中,尚存的幾處踏腳處,對手就是要踩在這些完美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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