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為有用的人,而是當成為有選擇機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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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因為工作的關係,看了比較多份的履歷、約談了幾位應徵者。雖然我心理壓力一直在趕著所有的事情都要在夢想中日期前到位,但說實話,也蠻享受這段忙碌時間,還有機會和不同的人聊天,尤其是和同溫層以外的人聊天。其中有個小我幾歲的男生,讓我印象深刻。

* * * * * * *  Hi 我是晚期,有空的話可以到IG找我聊天唷!*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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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奇對方為何想短時間轉換這麽多工作,對方以一種看盡人間的李白式眼神回應我:「因為一直想在工作裡找到自己有成就感的事,後來我才認清這就是工作,這是不可能的。」雖然當下我淡淡的回應帶過這段落,但後來整個下午都在回憶他的答覆。




只要有人問我,有沒有自己覺得很棒的作品可以分享,我幾乎回答不出來。

原因簡述來說有兩個,第一個是我在工作時,很少會追求「單純利我」的合作機會。畢竟我還不是過於厲害到可以完全「做自己」的內容創作者,還是得為了五斗米折腰,或是折出紙鶴和星星也可以那種。多數時候,我的原則是站持著儘量在合作關係達成「互利、雙贏」局面。

第二個是對於工作,黑暗面的我眼光很高、要求完美程度近乎不人道的偏執。前份正職辦公室公司的同事對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話是,那時候曾脫口而出:「我只會對作品發佈後的一個禮拜之內感到滿意。接下來我就又能發現哪裡可以做得更好了。」

總結兩個原因,以致於我很少很少(眯眯眼、比手指)能夠在工作裡做出真正認為的完美,或是擁有百分百飽滿成就感的作品。


但我長期以來,從不會覺得痛苦。
不是因為我放棄自我,而是我體認到在工作關係裡,每個人都是為了解決問題存在。

解決自己面臨的問題,也要幫助他人解決面臨的問題。所以這世界不應該因為我的單方角度,讓對方所有想法、立場、顧慮無法被採用到過程裡。



什麼時候可以真正的 #完全做自己 呢?

其實就算擁有很多財富、權利的在上位者也不見得可以在群體生活中追求「只做自己」的個人利益。更多的政治權利爭鬥,都是搞得那些人物頭昏眼花的來源。

他們最嚮往的不一定是完全展現自我立場,反而是「選擇」。

比如說我真正感到自己存在時,並不會在工作上。更多時後會是在下廚決定鹽巴放多少時、會是在決定大半夜到陽台修剪花束時、會是在深夜敲打螢幕產出這些文字時。


所以在社會裡,我猜不一定能夠完全展現自己的喜好全貌,就是「忠於自我」,反而是面臨情境時,可以擁有更多「選擇取捨」機會。

因為所有決策都來自我們的意識,所以能夠「選擇取捨」,也算是真正的自我意識展現啊。




如果我站在旁觀者的立場,會回答那個男孩:「不是讓自己成為一個很好使用的人,才有自我價值。而是當一個有選擇機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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