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三個月被炒?九個試用期離職實用建議,讓你簡單解決勞雇爭議瀟灑離開職場
今日要與大家分享九個試用期離職實用建議與該離職的五大理由,讓你簡單解決勞雇爭議,更清楚在試用期間這份工作到底是不是想要的!
一、試用期離職的五個好理由
1. 實際上工後與當初面試說的內容不相同
這問題確實落在我身上,當初面試的時候是應徵「企劃助理」這職位,面試官問我知不知道助理是在做什麼的?我說幫忙撰寫企劃、協助專案人員,面試官說:「對!說實話助理就是打雜的」當下我是抱持著學習的心態進入公司,因為自己無任何相關經驗,但實際進到公司後變成自己接一個專案,沒有人帶我,負責的人也離職了,完全與當初面試時說的職缺不一樣!
2. 公司制度不完善,職位沒有人交接
這個前面提到的很雷同,當你剛來到這職位卻沒有人交接與留下任何之前紀錄的檔案,等於你剛進到這間公司全部都要從頭開始,沒有完善的制度與規矩,也會造成流動率高,沒有人交接的情況。
3. 主管不是自己學習的好榜樣
曾聽過一句話「大公司看制度、小公司看老闆」這也確實落在我的那份工作上,從我與老闆的相處,從她的談吐、為人處世,都不是讓我學習的榜樣之一,當初想離職時,同事告訴我:「如果這間公司老闆值得讓你學習的話,是可以待的公司」但我們都知道老闆做人處事與工作分配的模式我並不會從她身上與從這份工作學到很多,只是不斷不斷被新任務打壓著。
4. 工作內容後跟預期落差很大
實際上工後,卻發現工作內容不是自己所想像的,像是原本工作是專門負責撰寫文案企劃,卻一天到晚跑去各縣市出差辦活動,與預期差很多,也不會對未來的人生規劃有幫助的話,在試用期期間儘早離職吧!
5. 工作氣氛不理想
我很幸運不管到哪份工作,都遇到一群很好的同事們,但在朋友們身旁會聽到,在辦公中搞排擠的狀況發生,或是常常像後宮爭環傳裡的主角,無時無刻被放箭,這時,你該思考這樣的職場環境是健康的嗎?當然不可否認職場上不是朋友,大家都想往上升,但有太過分的情況無法改善,是不是就該遠離呢?
以上五點在試用期時會察覺到同事、主管、環境、公司文化是否跟自己預期的有非常大的落差,如果你在有感同身受的處境,想離職時,請接著思考下面三個問題。
二、試用期離職前詢問自己的四個問題
在完全提離職之前,先在腦海中或拿筆思考以下四個問題:
1. 我當初選擇這份工作的原因是什麼?
2. 造就我現在離職的原因是什麼?純粹是工作不適合?壓力很大?與同事相處不合?
3. 這些原因可以改變嗎?工作壓力大事情做不好,之後過幾個月會是否會更加熟練了?
4. 最重要的一點,這份工作有符合你未來的人生規劃嗎?
這四個問題很重要,到底工作不是適合自己的,可以從中去釐清自己的思緒,不要因為衝動下了決定,就錯失一個很好的機會。
三、試用期離職最常見的五大迷失
試用期離職最擔心的問題,通通都在這列出來幫你解惑。試用期是公司與員工雙向的選擇,在試用期期間公司可以看出員工的能力是否達到預期,是不是想要的人選之一,員工則可以透過試用期更加了解公司的文化制度與職位內容,並思考是否與當初想像或未來規劃有相同的。
試用期間不用給付加班費嗎?
需要!法律沒有明文規範「試用期」,試用期是雙方互相達成契約的用詞,只要被雇為員工不論是否在試用期都受到勞基法的規範,所以在試用期階段完全造《勞基法》走,有加班費、基本薪資等。
試用期期間有沒有資遣費?
有的,當公司解雇員工時,要依造勞工退休金條例與勞基法給予資遣費。依照新制計算年資,資遣費必須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每滿1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平均工資,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 資遣費試算表
試用期可以口頭約定嗎?
可以用口頭或書面約定,建議試用期期間要用書面約定,若發生糾紛時只有口頭約定,大家各說各話,很難保障自己的權益。
試用期最長可以多久?
常見的試用期約定以三個月為準,如果試用期沒通過再延長時,不宜超過六個月以上,會被認為損及勞工權益的約定,產生爭議。
試用期幾天前要提離職?
依造《勞基法》第16條規定,離職的預告期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告知。
透過以上試用期離職的相關知識內容,讓你更加了解自己到底適不適合待在這間公司,透過離職最常見的五個迷思,如何捍衛自己的權益!無論是主動離職、被資遣,懂的好好告別也是一門學問,像愛情一樣,相信自己,下一個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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