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家人借信貸,沒有正常繳款會不會被扣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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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上演的很多題材,都取自於真實的人生;N的這個問題,背後又是一串故事。爸爸做水電工程,因為手受傷而休息了一陣子,家裡的開銷沒收入可以支付,於是都跟N這個孝順的女兒伸手,但N自己在台北工作,一個月4萬的薪水,根本沒有能力同時負擔家裡的房貸和自己在台北租屋的生活開銷。為了不要感覺每個月都在追錢,爸爸叫她乾脆借個信貸,這樣至少可以應付家裡一年的開銷。

於是,N借了一筆60萬7年的信貸,一個月只要還不到9000元,爸爸說他會負責還這筆錢,對N來說,也就過了眼前這一關。不過才過不到半年,爸爸已經把錢花完,還說不是他不去賺錢,是因為景氣真的不好,最近都沒有工程可以做,總之,又開始跟N說錢不夠用…當然,包含之前的貸款也沒辦法正常繳款,N覺得又生氣又心疼,但除了現在還是要面對家裡的開銷之外,每個月這9000也得拿回來自己繳。她想問,萬一真的繳不出來怎麼辦? 如果沒辦法是不是只好再借信貸? 會不會因為這樣被執行扣薪影響工作?
以N所提供的資訊來看,都沒提到兄弟姐妹,應該代表這責任只有一肩扛的選項。執行扣薪是銀行對沒有正常繳款的債務人採用的一種法律程序,假如信貸還款沒有正常繳,銀行的確有可能採取這樣的動作。不過以這金額看來,我覺得銀行叫N再貸一筆信貸以新還舊的機率感覺會更高一些。
萬一執行扣薪,怎麼扣?
因為確定是自己的債務,沒辦法提起什麼債務異議。現在強制執行法能夠給我們的保障,就是有一個最低生活費的權益,加上扣薪上限最多只能扣我們薪水1/3。
例如N住台北,目前最低生活費是17005,保障1.2倍:
扣薪至少要留17005*1.2=20406,可執行的金額40000-20406=19594,
但有1/3執行扣薪上限 40000*1/3=13333。簡單說就是萬一被扣薪,一個月會被扣13333這個金額。
應該再借信貸嗎?如果短時間真的無法負擔這樣的生活費,又擔心信用受影響,通常的確是會選擇再跟銀行貸一筆錢出來應急。以N的信貸資訊來推算,利率大約落在6%,我會建議如果是要再跟銀行借錢,應該考慮用爸爸名下的房子去借房貸,一方面可以有比較好的利率條件,再者是也不會把所有責任都扛在自己身上。

有什麼其他建議嗎?
家庭的財務漏洞,是很多人共同面臨的問題,每一筆應急的錢,花的時候總是節奏很快,但還的時間卻至少5年7年。唯一能提醒N的就是,一定要守好自己的信用底線,別做超出能力範圍太多的事。欠銀行錢沒什麼,甚至也是養信用的一種方法,不過借的人是你,早就知道要還的人就是你,這筆每個月9000的信貸,現在只好先想辦法從原本的生活開銷調節出來,例如從台北市中心的房子改成租到新北市,省一點房租、省一下每天55元的大熱拿、省下健身房會員、省下上網買衣服的預算…省著省著,其實是有機會省出來的。當然,省錢不會讓你變有錢!不過這剛好是個sign,讓你能夠發現原來每個月花光光的自己,是有能耐可以擠出錢來理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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