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真的喜歡被稱為"人民保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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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警察,只是跑過社會線的記者
擔任社會記者那一年的時間
認識了不少基層員警
幫然包括我男友XD
前陣子我們在討論"人民保母"這個話題
究竟警察這個職位要做到什麼程度?
據我了解,聽過不少荒唐報案理由
例如:叫小孩起床、耳機掉進水溝、豆漿店店員打嗑睡、趕狗....各種荒唐報案不計其數,我聽到都笑了,警察真的要管那麼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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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每當警方表示這並非處理範圍
卻又遭民眾堵一句:你們不是人民保母嗎?
實在很無奈齁
先來說說「保母」這個詞的由來:
- 褓姆 = 保姆/保母,
在兒童家中照顧兒童的人。現代的褓姆未必會留宿,不少待兒童的父母下班回家就會離開,把兒童交回父母照顧。從前於大宅裡工作的褓姆通常是直接向女主人負責。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褓姆」並不單指照顧兒童的家政服務人員,而是發展為對"傭人的稱呼"
(因為1949年之後,「傭人」一詞被認為有歧視含義,故此用「褓姆」一詞代替)。
看到這邊可以知道,「保母」這個詞並不算是稱讚,他隨時都可以被取代,若稱為"人民保母"
也就是說這些人民等於"巨嬰"
而警察(保母)也可以隨時被取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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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人民保母)每天都要照顧人民(巨嬰)
想起來都怪怪的~
老實說我更覺得警方就好像國家的保全
除此之外還要處理一些雜事
實在辛苦~
大家對於"人民保母"怎麼想?
快留言給我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