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你也想見我的時候,我們見面才有意義。 愛也一樣,只有你也愛我,我愛你這件事情才有意義。」(西蒙波娃)
如果只是貪戀著有人陪伴,
卻忽略交往的真正意義,
那麼我寧可回到自己一個人的狀態,
也不想繼續和你在一起。
當我們發生關係的時候,
你不是因為愛的感覺而擁抱我,
而是為了消弭性需求而來的,
那麼那就不是交往的意義,
即使你稱那叫做交往,
但我的感覺就是不同,
做與做愛是完全兩個不同級別的意義,
我的五感會知道你當我是靈魂伴侶,
還是只是愛人而已,
當你說你想要我的時候,
是對身體的欲求? 還是心想要被愛擁抱的感覺?
我追求的是靈肉合一的關係,
但你是嗎?或說,
你懂那種靈魂般深層的渴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