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年再說吧,不如我們一年寫一封信吧。我滿想念我們以前通信的日子。」
「寫信?好啊,一年一封吧,每年中秋節?端午節?還是中元節?哈哈」
「中元節我會寄一疊金紙給你!」我瞪了你一眼。
「生日吧,好嗎?你還記得我生日嗎?」
「記得呀,那你記得我生日嗎?」
「等等,我一定記得妳的,妳是6月20。那我的呢?」
「你是9月29」我不假思索。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一定會記錯!!」
「啊,對不起,對不起,10月29,是10月29才對。」我吐吐舌頭。
「看看妳的記性哦,寄去我公司吧,這樣比較好。」
「好,那你也寄我公司吧,生日卡片。」
「好」
「好」
這頓飯本來要以一個擁抱作為結尾,但我覺得實在沒必要,於是我們握了握手。握手也顯得怪異,總之還是握了手,握了有點久,彼此抓得有點緊,也對視了有點久,於是我們放手,道別,又變成了二條平行線。
久違11年的重逢,訂下一年一信的約定,這算什麼?也不算什麼?剛好你夢見了我,我也在最近想起你,於是我們偶遇,有了這一頓飯,這頓飯在他的堅持下付了帳,我腦中翻出與他交往的過往,這段日子裡,我是一個不斷在回憶過去的人,所謂的前,前,前,男友,是一個什麼樣的存在?
從當年分手的那一刻起,我們各自往不同的方向奔去,像二個小的點在自己的小圈圈裡各自瞎忙著,有一天,這二個點突然跑出自己的圈圈,然後遇見了,之後又再回到各自的小圈圈裡,碰撞,瞎忙,活著。
然後,每年有那麼兩天,會各自有一封信飛向上空,傳到對方的手裡,通信會斷嗎?會有人忘記嗎?若有人忘記,對方會提醒嗎?
我想,我應該不會忘記,頂多信遲到而已,信的內容可能是:我結婚了,我分手了,我搬家了,我換工作了,我生病了,或是…我快死了,你來見我最後一面吧。
這樣就好,這樣就很好了,再次遇見前前前男友,不擁抱,不上床,不聯絡,在你的夢裡我們曾經有個家,有六角窗台的家,有個孩子,有隻老狗,你夢醒了,我們竟然遇見,我們跑出各自的圈,在真實世界裡聊了一晚上,訂下一年一信的約定。
原來,真的很想再見一面的人,真的會遇見,我那時莫名的常想起你,於是遇見你。
我們不煽情,不對於你的夢多作聯想,坐在對面時我才想起我曾經真的愛過你,也深深傷害過你,而我唯一能做的彌補就是當面和你致歉,後來的我才懂,每一個認真的談戀愛的好人,都不應該被如此無禮的分手,但這些基本的做人道理,我當時不會懂。
等待明年你先寄出的第一封信。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