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與你的初戀分開...
前些天與兩位媽媽一起吃午飯,就聊到其中一位媽媽最近要準備離婚的事情。
她與老公已經分居長達兩年之久,在加拿大法律規定,如果分居有一年就視同離婚。她與前夫因為信仰的緣故,回教徒必須得寫休書之類,完成宗教儀式後,就接著要將離婚文件處理好。
這兩年她的先生從來沒有看過小孩,這就已經代表很多。但因前夫是她到目前為止唯一的男人,所以她非常難以接受。甚至不斷責難自己,認為自己沒有做到挽留的責任。
天啊。
我只差沒有說妳有病嗎?
那是回教徒的愛情觀,婚姻觀。我是不便說什麼,即使再不認同我也無法置喙。但今天已經移民來到加拿大,是不是應該要打開心胸去認識這個國家,了解這個國家的文化,進而改變自己的想法呢?
我知道確實不容易,即使我至今還記得與初戀分開時的那種絕望,認為自己會孤老終身,再也找不到愛的對象,也不值得被愛了,但後來就又默默的談了幾場戀愛,約了無數次的會,慢慢就懂原來愛情不是在宣揚自己的偉大,而是在兩人的進退取捨中成全彼此。
一昧的犧牲到頭來會什麼都換不到。
可幸的是,我的朋友陸陸續續地想起兩人之間到底有多麼的不適合,而不是渾渾噩噩的停留在自己有多麼的悲慘。想想能夠從不適合的婚姻中出走,還是很值得與好友們慶祝一番的。
這就是朋友存在的意義啊。
就是在自己腦袋失去作用的時候,讓朋友好好的敲醒自己。
請不要回收人家棄之如敝屣的垃圾。
她說,但她前夫之後還是會有如洪水般的年輕女孩向他湧去,而自己卻年老色衰。
你以為這個世界上垃圾很少嗎?
我冷冷的回。垃圾當然就會相互吸引,而且妳怎麼知道幾年過後前夫是否還會再面對婚姻危機呢?
我的朋友與我相差十年,而這十年,我也曾經失落徬徨,甚至放棄自我。但我卻也在這十年中,看到了自己的成長。
我是指體重機數字以外的成長。
雖然她早有一個七歲的女兒,但對我來說她永遠都是個女孩。
女孩,失戀與失婚都不是人生的終點,失去自信與失去自我價值才是最可悲的事。
而妳的價值不是在男人眼裡的年紀,樣貌,或是評價之中,是妳自己本身散發出來的氣質。
我看著自己二十,三十,到四十,還是最愛現在邁入不惑的此時。二十青春但沒有智慧,三十穩定卻缺乏閱歷,如今我大概也明白了一些道理,那就是我這二十年來所獲得最無價的寶藏。
我擦去她美麗臉龐所落下的兩行淚水,告訴她,
「還有更多失戀再等著妳。」
就算妳以為步入了家庭,與另外一半的相處再如膠似漆都難免會有那麼一刻「想把對方給掐死」的衝動。
「如何在那個衝動下找回相愛的悸動,是一門超級難拿得學分。」
請加油,好嗎。
另外,這名回教徒年輕母親,實在美得讓人無法直視,那水汪汪的大眼靈動的像是會說話一樣。
所以美麗與幸福也不見得可以畫上等號的。是吧。
(像我就不曾想自己怎會落的如次不幸?哈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