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啊有妖!
跟風寫個妖怪系列,隨我亂編的情節真的寫得很爽啊。
神木妖-上
我看起來無所事事,但卻經營一所小小的工作室,平日大概一年一到兩件專案,沒案子時閒得發荒,到處吃喝玩樂之外,也常各地旅遊。美其名是享受人生,實則到處打探有無可能的工作。一件案子確實可以讓我不愁吃穿約半年,但我天生勞碌命,且命中無財才能保平安,所以賺錢之餘,就是揮霍金錢。總之花得差不多時,客戶就自動找上門了。
啊,我到底是做什麼的?跟你講你也不信。
我,就捉妖師。
啥玩意啊。都二十一世紀了,哪來的妖?
你大概已經不是太想聊下去。
妖如今已沒有鬼多。畢竟有人就有鬼,當個通靈少女或乩童也生活忙碌的多,但我這人的頻道有點怪。
我看不見鬼魂,但聞得到妖。
收鬼容易,捉妖難,所以我才能靠此維生。你問為何?
其一,動物靈因人類過度開發,根本無修鍊之所。既然無藏身之處,自然容易被路殺或毒殺。
其二,人類購買慾旺盛,根不會鍾情一物到使之成妖。無情感執念附著,當然也不可成妖。
最後,大概只有山中精怪或少數蟲系或植物妖尚可存在現今世代,而牠們通常獨善其身,除非惹惱牠們,否則也不大在人類世界做怪。
所以我說,還是看得到鬼好,處處有商機,時時有搞頭。但我就沒有所謂仙佛緣,也沒有上帝對我的寵愛。唯獨生來敏銳無比的鼻子,伴隨怎麼都清不乾淨的黑頭粉刺,陪我莫名其妙的,任性捉妖。
通常會被妖纏上的,都是巨富。鬼不同,只要是有冤親債主哪怕瞄錯一眼,基於人類本來就不甘寂寞的弱點,當鬼還是一樣想要四處攀附,為的就是完成心願,得以解脫,也不管人家能不能,願不願還是想不想跟鬼打交道,反正是沒得選。
妖不同,牠專找有錢人。因為有錢人才能陪牠們玩更大更好玩的事兒,妖更愛看人被人戲弄欺侮的戲碼,這樣牠們覺得自己跟神一樣,享有操控慾又不必有求必應。
我的第一次捉妖啊,就從大學學長在做豪宅房地產經紀說起。
學長與我都在同一間教會聚會,他當時就告訴我,大學畢業後他要考土地代書,然後房地產經紀人執照。當時我覺得根本大才小用,然而我錯了,在錢的面前什麼都是小,唯有財富是大。
他很快就被委託去負責某豪宅的建案,由於地段佳,夠隱秘,坪數大,根本在市場上一位難求。來買的人不是巨星就是政客,那區完全就是電影Gatsby 的寫照。
夜夜笙歌,美酒美人。學長也賺爆了,一年內買車買房,還娶了老婆。但哪知一年後他在去教會的路上遇到我,見面第一句就是:
"妳相信這世界上有鬼嗎?"
"信啊,怎麼不信,牧師不都還驅鬼過?"
"我找了張牧師去看了我的一個案件,他說沒看到鬼,但就說不上哪裡怪。"
"連張牧師都沒用那你找我幹嘛?"
"因為妳看過紅衣小女孩啊!所以妳說不定可以幫我看看。"
"正確來說,我是聞得到啦。但是我不確定我能幫什麼耶?"
"總之聚會完跟我來一趟。"
來到學長之前賣的這户,豪華到我無法想像。
一層三百坪的空間,室內採光充足,樓中樓設計,還有歐洲宮廷式吊燈。根本不會讓人感覺不舒服,我要有錢,肯定買!
"學妹,怎麼樣?"
學長瑟縮在一旁問。
"好漂亮的房子!"
"我不是說這個,我是說...."
當學長正要問時,我才聞到一股與這間房屋一點都不配的檜木香,從我鼻尖飄過。
眼睛閉上後,就看到這妖的身形,原來是根神木。
牠是植物系的妖,照理來說,應該與世隔絕,怎麼會流連人世?
牠好像知道我發現牠了,用力給我一陣示威般的吼叫,但卻無聲。我沒嚇到,但聞到了陣陣血腥。
我問,
你是日治時代的神木?神社的神木?怎麼會在這裡?
神木怒目而視。
"用我來殺人,又埋我在地底,我這生生世世都只是人類的工具!但沒有人可以壓得住我,三百年了,我成妖了,我倒要看看人類是如何被我玩到家破人亡!"
語畢,神木妖的味道也消散。
"學妹,妳還好吧?現在是什麼情況?"
我眼睛張開後,看著快急哭的學長,笑回:
"這裡沒有鬼,但有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