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愛,請不要在一起。
想要一段自在平等的關係 只有愛是不夠的
我很喜歡你,請和我在一起! 恩...為什麼要?
一段關係的開始,都有他在一起的過程和原因。最常聽見的就是「我喜歡你」,那我們在一起吧!「我喜歡你」請和我在一起!「我喜歡你」做我女朋友/男朋友好嗎?
喜歡一個人,是一件很浪漫和美好的事情,肯定有些心動的時刻、對方有美好的特質,你發現了,所以感到喜愛,於是開始去探索自己對於對方的情感,然後認定了自己的感受:「喜歡」所以開始後續的行為反應和舉動。
喜歡是什麼?是一種感覺?一種氛圍?一種賀爾蒙?一種迷戀?一種輕微的愛?因為彼此「喜歡」而在一起的感情,就有機會因為「喜歡」而面臨關係中的難題。
- 只有喜歡而在一起,哪天不喜歡了,就可以不用在一起了?
- 只有喜歡而在一起,無法溝通、價值觀不同,吵架了!就發現沒那麼喜歡了?
- 只有喜歡而在一起,沒有時間相處、沒有時間接觸,到底喜歡什麼?後面也不清楚了
- 只有喜歡而在一起,為什麼只能喜歡一個人,不能也喜歡別人?他的喜歡,怎麼不一樣?
- 只有喜歡而在一起,認識久了發現喜歡的感覺不明顯了,感覺不對,只能分手了?
看了上述的狀況,你覺得光是喜歡,就應該在一起嗎?或許你會有疑問,那如果我們彼此都喜歡彼此,為什麼不應該在一起呢?那接下來,我們把幾個詞換掉,重新再看一次!
- 因為愛而在一起,哪天不愛了,就可以不用在一起了?
- 因為愛而在一起,無法溝通、價值觀不同,吵架了!就發現沒那麼愛了?
- 因為愛而在一起,沒有時間相處、沒有時間接觸,到底愛什麼?後面也不清楚了
- 因為愛而在一起,為什麼只能愛一個人,不能也愛別人?他的愛,怎麼不一樣?
- 因為愛而在一起,認識久了發現愛的感覺不明顯了,感覺不對,只能分手了?
是不是覺得這些問題很眼熟?沒錯,往往一段感情的結束,多半離不開這幾點。很多男人女人來感情諮詢、分手復合...原因也都與這些問題有關。
我們愛的程度不同,很濃烈、很真實,也不該因此在一起嗎?
喜歡和愛的差別在哪裡?
你可以閱讀我們的另一篇文章或是IG貼文:親愛的那不是愛情
有些說法說,愛是更深程度的喜歡!我不否認這個說法,但對於我來說,愛與喜歡的背後差異,更明顯的是對這段感受及彼此的「責任感」。
- 犧牲的:為對方想太多,為自己想太少。
- 求全的:為了在一起,自己是誰都忘了。
- 自私的:為對方想太少,為自己想較多。
- 強求的:不為對方想,自己舒服最重要。
為什麼在一起之前,還要考慮這麼多?
現在忙碌喧囂的生活型態,我們的反應很快、說話很快、學習很快、感受很快...卻忽略了自己內心真正的聲音和真正的感受。你發現了你的情緒,你的情感,那你知道為什麼你會有這個情緒?這個感受嗎?你感覺到的愛和喜歡,是為什麼?
不是非得要為喜歡和愛套上一個原因和理由,而是你自己都不了解你自己的感受來源和需求,你又怎麼樣在未來雙方面臨關係溝通、安全感、時間付出等問題時,也能清楚的認知到自己適合的,與對方達到共識呢?
- 你對他的喜歡,是在什麼情況下發生的?他對你好?他長得帥?他有自信?
探索自己對對方的情感來源,是為了更加了解自己在關係中的需求。是因為自己很沒自信,喜歡自信的人?是因為自己喜歡看起來美好的人事物?是因為自己想要被照顧的需要被滿足?
- 你對他的感受,是來自於什麼?覺得聊得來?覺得價值觀相近?覺得彼此在未來有共識?
探索自己對對方的感受來源,可以更加了解自己對於伴侶關係的期待。想要可以好好陪伴彼此的?想要溝通上能彼此交流激盪的?想要對於未來有人可以一起努力的?
這就是為什麼,如果只是因為愛,只是因為喜歡,我也不想你們在一起。
這也是為什麼,你說你還愛對方,想和對方復合,我會說「這個理由好自私」。
你如果真的考慮過對方的個性和喜歡的生活模式、關係中的相處,你會明白,要對方只是為了「放不下的情感」跟你復合,真的有夠任性自私的。他和你在一起舒不舒服、痛不痛苦、有沒有未來的目標和共識,都不是你優先考慮的!
只有喜歡和愛,不要在一起,這是以愛之名,來滿足自己的內在需求。
在一起之前,好好想一想,除了喜歡和愛,你們為什麼適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