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在百貨看見她了。
和過去一樣,穿搭時尚,妝容精緻。分別似乎在她身上沒有任何影響,她一樣笑著,牽著身邊男人的手。
她身邊的男人健碩黝黑,但笑容看起來淘氣,像個屁孩。
明明她曾經說過,自己聰明太久,所以不想跟笨蛋交往,可到了分手時,她揚著描繪精緻的眉毛,冷冷地說:「你太聰明,我累了。」
我知道她聰明,而剛好我們都是需要與自己獨處的人,所以說好了每週六留給彼此,把下班時間和周日都留給自己療癒疲倦,需要的時候,講講電話也就夠了,對我而言不需要視訊,而她也不愛,因為還得穿衣服。
更重要的是,她還得畫眉毛。
所以在一起三年,即使是不常有的共同出遊過夜,我也從來沒見過,真正完全素顏的她。
她總會在出去前接好睫毛,弄上那個甚麼暫時性的染眉之類的東西,她說這樣可以多睡一下,不用畫太久的妝,多好。
而我即使半夜醒來,看見的她依然有著用尺規畫出一樣精細的眉毛。
她和她的新男友坐在星巴克的雅座笑鬧著,她的男友伸出手,往她臉上胡亂一揉,我正心想著她肯定要震怒,畢竟以我過去的經驗,要碰她的妝簡直太胡來、太不尊重她了。
沒想到,她的男友居然、居然兩手一伸,就把她的眉毛擦掉了。
我已經準備好要聽到她氣極大罵,但她居然、居然笑得像個傻女孩一樣,一邊撒嬌似的捶打她男友的肩膀。
我簡直不敢相信,這是我交往三年的那個她。
她就這樣頂著沒有眉毛的臉容,從容自在地繼續逛著G樓的彩妝專櫃,也沒有靠櫃補個眉毛。
我就這樣愣愣地看著他們走過,走過我身邊,嘻笑打鬧,做著以前她斥為戀愛低智商的所有行為。
從一瞬即逝的回眸裡、從她燦燦的眼神裡,我知道,過去真的是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