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朋友,是我們最好的距離
我愛慕了五年的那個人啊,已經好久沒見了;他的頭髮剪了又長,我的頭髮長了又剪。
「你還常跟他聯絡嗎?」我問情敵,想透過他知道那人過得好不好。
「最近很少,頂多講些正事。」他回,我沒有再多說話。
過了一陣子,收到情敵的訊息。
「我交女朋友了。」
難怪他不再巴著對方不放。可是從此之後,我又該向誰詢問關於他的消息。
自從那年過後,我們的關係就停留在按對方社群網站一個讚;頂多往右滑到愛心,似乎就已經是關心的極致。
不能再往前,也沒有空間後退,我只是一個有名字的過客,然而本質仍是過客。
是我死待著不走的,以為這樣就能站成他的什麼人。
結果卻只是碰了一鼻子灰,他隔著我興奮地朝別人揮手,那種笑容是我不曾見過的。
原來他不是不會那樣笑,只是不對我那樣笑。
後來也才明白,尊嚴是自己給的,當他已經不再看你了,走得優不優雅都只是給自己的交代。
所以我佯裝自若的走開,然後趁沒有人注意的時候,偷偷墊起腳尖看;可是他去到更遠的地方了,我如果不跟上去,就看不到了。
這一次,我沒有硬著頭皮跟上去。
所以至今,我仍舊不知道他好不好,只能遙遠的透過別人的嘴巴,聽見那些僅有的籠統的話。
我對於他、他對於我,也都回歸到了沒必要不會刻意提起的位置,像是一個曾經相處過,但後來不太重要了的老友,再見面還是會揮手,可是不會主動見面了。
只是他不知道,我對他不是那樣。
我還是會繼續書寫,因為希望他有天看到。就像當年聖誕節,為了給他一張明信片,我印出來送了好多人一樣。
所有的順便,都是我好不容易的安排,可是他不會知道,這樣就好,這樣更好。
退一步,是我永不失戀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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