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步兒時期最常出現的字詞前幾名,第一名若是「不要!/不!(No!)」,第二名就是「我的(my)」或「我的(東西)!(Mine!)」。當孩子不斷大喊(其實是跳針)「我的!」、「都是我的!」、「全部我的!」,表示進入了學步兒時期(toddlerhood)的另一個階段:「全部都是我的」階段(everything-is-mine stage)或「我的」階段(Mine stage),開始有所有權的概念(the concept of possession),是一個智能發展的里程碑。不過面對學步兒的小皇帝/小霸王行為,父母要如何幫助他們呢?
實例一:我正在開箱剛收到的包裹,胖比(1.5~2Y)根本還沒看到箱裡的東西,便開始喊「我的!」。
「這是媽媽買的,是媽媽的哦~」
「不是,是我的!」
「是媽媽付錢買的,是媽媽的呀!」
「我的!」(胖比每講一次就愈大聲)
「媽媽的!」(跳針循環,我說我的、他說他的)
幾次跳針循環後,我便停下來了,因為意識到他開始有所有權的概念(the concept of possession)。
您的孩子也像胖比一樣不斷強調(其實是跳針)「我的!」、「都是我的!」、「全部我的!」嗎?
恭喜!因為這表示孩子進入了學步兒時期(toddlerhood)的另一個階段:「全部都是我的」階段(everything-is-mine stage)或「我的」階段(Mine stage)。
🌺「我的」/「所有的都是我的」階段
「我的」階段(Mine stage)或「全部都是我的」階段(everything-is-mine stage)在學步兒時期(toddlerhoood)是一個很重要的發展階段。隨著孩子發展出所有權的概念,他們開始測試大人的底線和想辦法獨立,這些行為卻讓父母很頭痛。往好處想,它不過就是個「階段」!如果發展是必然且無可避免,不如想著「過了就好」或是樂在其中。
「我的」階段(Mine stage)/「全部都是我的」階段(everything-is-mine stage)的特色如下:
1. 小皇帝/小霸王:凡朕所見,均為朕的!
「我+(想)(喜歡/拿/看/摸/想玩/ ……)+(到(只要孩子能拿到)/過(之前有過))+的」 =「我的」
例如:我看到的,就是我的;我想玩的,就是我的;我(之前)摸過的,還是我的;媽媽的,是我的,爸爸的,也是我的,家裡的,都是我的,我的還是我的!全部都是我的~~
學步兒開始有語言發展,不論是單詞期、雙詞期或已進入短句(每個孩子的發展速度不同),加上自我中心及自我意識的發展與出現,造成學步兒時期最常出現的字詞前幾名,第一名若是「不要!/不!(No!)」,第二名就是「我的(my)」或「我的(東西)!(Mine!)」。
孩子對一個物品主張「我的!(my)」或「我的東西(mine)」,或否定他人的所有權主張,例如:「不是你的/媽媽的,是我的」、「不是(不在家的)爸爸的,是我的」,都顯示出孩子已經開始理解一個抽象的概念:一個在場或不在場的人和一個物品之間存在著一種關聯性,這是一個智能發展的里程碑。然而,不必將此現象解讀成「孩子是自私的(selfish)」,只需單純地看待成「孩子知道「那是我的」」即可。此外,對「所有權(ownership)」有所理解,才能為後續的「分享(share)」鋪路。
2. 「星話星芽(台語)」=先喊先贏,或先拿(搶)先贏:
相較於嬰幼兒在鏡中看到他自己,會以為是一個新的朋友,尚未有自我的概念;然而,一個學步兒看到鏡中的反射已能逐漸理解他看到的是他自己。學步兒的「我」感(a sense of me/self)和「我的」感(a sense of mine)伴隨著發展,只是學步兒的認知尚在發展中,因此他們理解事物的方式比較簡單。研究顯示2至4歲的兒童認為「先擁有該物品的人,才是正當的擁有者,就算之後有人拿著此物,也是一樣」。因此,學步兒在玩耍時,最常出現的爭執對話就是:
「我先拿到的/看到的!」
「我先(拿到的/看到的)!」
「不是,我先!」
「不是,我先!」(又跳針……)
學步兒覺得幾乎所有的東西都是他的,一直得到差不多學齡前才會理解到「某些」東西是他的。對學步兒來說,物品等同於他們自己的衍生物,因此會捍衛其所有權。通常兒童開始分享是因為周遭的大人都告訴他「要分享」。一個孩子要能主動開始分享,需具備同理心的能力以及理解他人觀點的認知能力,表示他能了解到別的小孩也想要拿到這項物品,也能體會到若他沒有得到會很失望的心情。
也因此,學步兒時期出現「我的」階段(Mine stage)/「全部都是我的」階段(everything-is-mine stage)主要有兩個原因:
1. 控制感:控制物品可以展現他們的權力(power),而且控制物品比控制父母或其他小孩來得容易。
2. 安全感:把東西放在自己身邊或想保護自己的東西,會讓他們覺得有能力且有安全感。
🌺父母如何幫助孩子?
否認聲明:某方法對一個小孩有效,不代表對另一個小孩也有效;反之亦然。每個小孩與情境均不同,希望以下至少有一個方法對爸媽們來說是有幫助的!
父母如何幫助在「我的」階段(Mine stage)/「全部都是我的」階段的學步兒呢?以下提供幾種方法:
1. 明白地告知擁有者是誰或孩子擁有什麼:
其實學步兒既不自私,也不是故意的,更不是反社會(不是處處跟父母作對),他們只是分不太清楚哪些是他們的、哪些不是,在試著理解哪些是對的、哪些是錯的和規則是什麼。因此也可利用了前面所提的「先喊先贏」的特色,搶先在孩子主張所有權之前,很明確地告知孩子哪些是他們的,他們有時就不會堅持己「有」。
實例二:只要家中多出新的東西、我拿出我自己的東西、新送來的包裹或收到的禮盒,一定事先(例如在拆之前)跟胖比充分地、明白地說明:「這個是媽媽的」、「這個餅乾禮盒是大家的,你可以去分配給大家吃」或「這個不是你的/是媽媽的,那個才是你的」。
不只有告訴他「那個才是你的」,還有告訴他哪些東西是別人的,讓他慢慢學習到「不是全部都是他的」。胖比通常只會表示他知道了,而且聽到「那個才是你的」時會露出「得意的笑」!1980年代,行為經濟學家創造了「稟賦效應(endowment effect)」一詞,形容我們在評估一物品的價值時,若我們擁有它會比我們沒有擁有它來得更有價值,只因為是「我們的」。成人如此,學步兒更是如此。因此,胖比聽到「我的」,即使是一樣的東西,他也會覺得他吃的布丁比媽媽的更好吃/更多、他拿到的東西比媽媽更好。媽媽視角:他開心就好~~
隨著孩子漸長,他們也會慢慢發現到,給別人玩具而使別人感到開心時,他們會覺得這種感覺很棒!這就是分享!
2. 讓孩子有一些「擁有」與「支配」的權力:
孩子若對於一些物品(如玩具)有擁有權和支配權,也可以降低他們的焦慮感或不斷地主張「都是我的」。如實例二,收到月餅禮盒,我直接讓胖比有權利進行分配,加上之前一直都有教平均分配的概念,因為胖比通常會「我一個、爸爸一個、媽媽一個、阿嬤一個、阿奏一個」,有時東西個數較多,還會想到「台南阿公一個、台南阿嬤一個」,真的很可愛~
有些孩子急著展現他的支配權,就忙著先分配大家,分到最後自己卻沒有了,又放聲大哭,因此也可以提醒孩子自己先留一個。
3. 不要權力拉扯,忽略才是上上策:
不要跟學步兒起爭執,不要硬碰硬!尤其是當家中有手足時,學步兒可能會堅持哥哥姐姐的東西是他的。當他主張「我的!」時,不需要去修正他「那是姐姐的」或「不是,那是我的!」……,因為不斷糾正他的結果就是:爸媽先瘋了!!!因此也需要跟家中的哥哥姐姐們溝通「聽聽就好」。如果狀況不危急也沒有需要立即處理,「忽略(ignore)」才是上上策!這裡的忽略是指爸媽表示聽到「我的!」這句話,但不必然需要認同他講的話或所指的事實,給他一個「我聽到了!」的微笑即可。
私底下和學步兒相處時,可視情況表示認同他的話(如下實例三),讓他覺得媽媽或大人有聽到他說的,也比較能讓他們卸下心裡的抗拒,再慢慢地引導他分辨哪些東西是屬於他和不屬於他,有時他們會願意改變想法。當然,他若說對了,記得給他稱讚、抱抱、親親或大微笑!
實例三:胖比堅持我的東西是他的,我也不跟他吵,就順勢接他的話「這是我的東西,我先借給你,所以它現在是你的(➡️表示暫時同意是孩子的)。媽媽現在需要用它,你現在可以借我用一下嗎?(➡️順便練習慷慨地借或分享)」。
學步兒的認知能力尚未成熟,所以他未能看透這東西實際上還是屬於媽媽的,但他相信口頭上聽到的字句(literally),認為就是他的,也就是媽媽在鑽他邏輯的漏洞啦!(媽媽都是在夾縫中求生存啊~~)
4. 練習輪流與等待,教導社交技巧:
有時候帶孩了出去,遇到年齡相近的孩子便玩在一起,但在「新環境」中要讓孩子輪流(take turns)會比較困難,最好在家中就能練習輪流與社交技巧。在家中可以跟爸媽或手足練習,教導他們怎麼說,包括:
◼️告訴別人,例如「我還在玩,請你等一下」、「我現在還在玩,你可以等我玩完嗎?」。其中「等一下」一詞太籠統,每個小孩對「等一下」的定義都不一樣,因此可以教導孩子更明確地說「我還在玩,我還要再玩五分鐘」,而學步兒的時間概念也尚在發展中,因此可由在場的大人協助計時。
◼️請求或詢問,例如「請問你玩完,可以換我嗎?」、「請問輪到我了嗎?」。
◼️以物易物,例如「我可以用車車跟你換玩具嗎?」。
◼️獨樂樂不同眾樂樂➡️一起玩~~,例如問孩子「有別的小孩也想要玩,他可以跟你一起玩嗎?」。然後尊重孩子的意願,願意就願意,不願意就不願意,不要強迫孩子們一定要一起玩或分享玩具。
5. 當孩子們一起玩時,大人適時協助釐清孩子行為背後的目的:
例如:較大的孩子(A)接近一個較小的孩子(B),B會為保護自己玩具而大喊「我的!」。此時大人可以協助釐清兒童A行為背後的目的,不同的回答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兒童B由於自我中心或專注於玩玩具,不太能察覺到兒童A的表情或行為,容易誤以為兒童A要搶他的玩具。兒童A可能:
◼️想看著他玩➡️向兒童B確保玩具不會被拿走,確保他的安全感,例如「哥哥,只想要看你玩,哥哥就只會站在那邊看,不會拿走你的玩具。」。
◼️想要玩玩具➡️例如「你的玩具好好玩,哥哥也想你的玩具。你玩完之後,可以借哥哥玩嗎?」,然後尊重孩子的意願。
◼️想要一起玩➡️例如「你的玩具好好玩,哥哥想跟你一起玩,你可以跟哥哥一起玩嗎?」,然後尊重孩子的意願。
6. 大人示範:
上述實例三適用於比較小的小孩,因為他們的還輯還不清楚,但對於比較大一點的小孩,大人可以示範「借或分享」。
實例四:我知道胖比一看到新買的玩具大概又要說「我的!」,我就先說「這是媽媽的東西,因為是媽媽付錢買的。不過這個玩具,媽媽願意借你玩、分享給你玩,好嗎?」。胖比一聽到可以玩,當然願意。我就接著說「既然是媽媽借你的,那你借東西要「有借有還、再借不難!」,而且還的時候要收好、恢復原狀地還媽媽哦~」,把「借或分享」、約定「完璧歸趙」和收玩具都一併打包教好~
孩子常常體驗到大人願意分享東西給他,耳濡目染之下,他也會漸漸學習到分享的概念與行為。
之後我們就一直沿用「跟媽媽借玩具玩,有借有還,恢復原狀,再借就不難」這個規則,例如上圖胖比跟媽媽討論他想借哪個玩具玩,事先約定玩完要收好還媽媽就可以。
有了所有權的概念,加上適時的引導與說明,終究會度過「我的」階段(Mine stage)/「所有的都是我的」階段。在這個階段,不要強迫孩子分享,而是等待孩子願意分享!——等待孩子的同理心與認知發展充份時、有安全感時,他就會願意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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