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教會我的斷捨離:物品持有要成本、閒置是浪費
延續上一篇談到斷捨離,這篇想談談,搬家,讓我正視到,物品的持有也是需要成本的,而物品的閒置也是一種浪費,而開啟面對斷捨離課題的契機。
去年底參加第二屆日更30創作營的時候,剛好遇到房東要把房子收回去,提前兩個月告知年底租約到期後就不續租,就法律層面來說,也沒有問題,但已經住七年,突然要找房子的時間壓力,跟年底工作的忙碌,第二屆我沒有心力更新任何一篇文章。
當時的住處離公司近很方便,且租金便宜,雖然常下雨潮濕跟其他的不舒適,偶爾有想搬家的念頭,但我始終都沒有搬。七年下來,東西也越來越多,搬家時就成了問題。
平常沒有特別感覺,搬家讓我意識到,持有物品本身也是一種成本。
具體體現在,物品需要空間收納放置,首先,在找房子的時候,小於原本房間的大小就不能考慮。原先的房間有2.4寸,當時有看到一些看起來還不錯的雅房,但房間不到兩寸,(且我不認為短時間能斷捨離到塞進不到兩寸的房間),只能忍痛放棄。
其次,東西很多,必須要找搬家公司幫忙搬家,以車計算,上下樓梯無電梯都會收費,之前看加一層多加500元。考慮到搬家的成本跟物品的數量,當時三樓以上或是頂加,或是無電梯的房型,就比較不考慮。
最後,物品的閒置也是一種資源的浪費,東西買進來就算沒使用,也很難原價售出。因為資訊焦慮,我常常看到很多書都覺得需要想買,但看的速度又沒那麼快,之前閱讀斷捨離相關書籍並實作時,書籍斷捨離進度是最差的。
(圖為當時的截圖)
因為要搬家不得不面對跟斷捨離書籍,後來在讀冊先後上架了200本書,另有50本因為仍有人販售不給上架,改捐贈給附近的圖書館。(還記得當時圖書館員看到很開心說這都是很新近幾年的書)。
過往始終沒辦法落實跟學會的斷捨離,在搬家時終於學會了,後來有人跟我談及家人的斷捨離議題,我想,應該是對方必須面對那個課題的時機還沒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