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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駕駛無論是否致人傷亡皆已觸法,若被抓到無照駕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者,處6000以上24000元以下無照駕駛罰款(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駕駛執照是駕駛人具有安全駕車能力的證明,故就算駕駛人考到駕照,在未領取駕照前,仍然不得駕駛,必須領取駕駛執照後才可上路,若遭警方攔查或臨檢,發現為無照駕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可處6000至24000之行政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另外,無照駕駛也可能影響肇事者的刑事責任,若無駕駛執照而駕車,發生事故而致人傷亡時,可加重其刑至1/2。

一、提高無照駕駛小型車、機車罰鍰上限為2萬4000元。 二、五年內再犯處罰鍰最高額,小型車、機車2萬4000元、大型車8萬元。 三、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得沒入車輛。 四、強化汽車所有人責任,允許無照者駕駛其汽機車者,處吊扣汽車牌照1個月;五年內違反2次,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五年內違反3次以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 五、若車禍發生無照駕駛之一方有過失,且對方有傷勢發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6 條規定,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酒醉駕車、吸食毒品或迷幻藥駕車、行駛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2分之1。

無照駕駛無論是否致人傷亡皆已觸法,若被抓到無照駕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者,處6000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

意即若有面臨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且該肇事方無照駕駛車禍刑責會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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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駕駛者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罰鍰額度為1萬5000元至4萬5000元。 六、增訂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吊銷、註銷或吊扣期間駕車,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除屬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情形外,其餘加重為4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之規定。 七、「無駕駛執照」駕車依法應處刑事責任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者,明確臚列為未領有駕照、駕照吊(註)銷或吊扣期間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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